近日,山东烟台市民牟虹光反映,其于2012年报称的一起伤害案件,历时十二年仍未结案,引发社会关注。根据其提供的多份某机关信访回复文件显示,该案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多次被认定为“未办结”。当事人呼吁有关部门能尽快查明事实,给公众一个交代。
一、案件回溯:2012年伤害报案,初步鉴定为轻微伤
据烟台市某局芝罘某部门2014年4月27日出具的《处理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显示,牟虹光于2012年4月16日报案称,在官察岛韩某家门口被居委会书记韩某带领人员打伤。某机关受理案件后,对其伤情作出“轻微伤害”鉴定,并传唤相关嫌疑人员。但因“证据不足”,案件未能查结,警方表示将继续侦查,并建议其就人身损害赔偿问题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信访历程:多次申诉,上级机关曾撤销原答复
2014年至2015年间,牟虹光多次就案件处理情况提出信访。2014年3月17日,烟台市某局出具《告知单》,认为芝罘某部门原答复“存在糊弄、敷衍问题”,决定撤销其编号20140101的答复意见书。2015年,牟虹光向芝罘区人民政府提出复查申请,但因某机关属于垂直领导单位,区政府不予受理,建议其向市某局提出。
三、最新进展:2024年警方回应,案件仍未办结
2024年9月24日,烟台市某局芝罘某部门只楚派出所出具《关于牟虹光反映问题的回复》称,案件自2012年受理以来,因“双方陈述事实不清,无法认定被殴打”,至今未作出处罚。2018年治安大队再次传唤多名嫌疑人审查,仍因“事实不清”未进行处理。警方表示将“加大力度继续办理”。
结语:
一件普通的伤害案件,在十二年的光阴中悬而未决。当事人牟虹光表示,为此事心情长期郁结,核心诉求是希望事件能得到有效解决,讨一个公正的说法。我们期待有关部门能依法加快调查进度,厘清事实真相,这不仅是对当事人的一个交代,更是对法治精神与社会公平的坚定守护。唯有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时间的检验,才能筑牢公众对公平正义的坚定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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