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租赁纠纷背后的民生之困:个体商户的维权绝境与国企担当的彻底崩塌
一、招标签约:一场被预设的创业骗局
2023年8月23日,天桥区排挡汇餐厅个体业户李某某,通过正规招标流程,与济南市城市建设集团旗下的市政公用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承租某台翠景西公服设施1683平方米房屋用于餐饮经营,租期5年,李某某按约缴纳了268836.07元首期租金,怀揣着对创业的满腔热忱,殊不知这份看似合法合规的合同,早已埋下了被欺压的隐患。
二、合同违约:面积截留+二次转租,暗藏利益输送
合同明确的1683平方米承租面积,本是李某某这次中标的承租面积。但济南市城建集团市政公用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暗中将中标面积中的二楼北侧、三楼、四楼(共497平方米)私自截留,完全无视招标承诺与合同约定。
更恶劣的是,该公司对截留事实刻意隐瞒,转而通过“山东某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新合同的形式将这497平方米再次转租给李某某。这份补充签订的《房屋使用协议》(2023年12月5日签订)约定:497平方米的使用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并且还额外向李某某谋取利益合计31.5万元。
这种“截留面积后二次转租”的操作,既违背了招标承诺与原合同约定,更涉嫌通过第三方公司转移利益,让李某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承担了重复租赁成本,是明目张胆的合同欺诈。
三、房屋漏水:拖延维修致经营停摆,漠视损失毫无底线
(一)漏水成灾,经营陷入绝境
根据合同约定,房屋外部及主体结构维修责任由出租方(济南市城建集团市政公用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承担,但餐厅运营中出现大面积漏水,问题持续爆发,甚至严重到“客人在房间打伞吃饭”。李某某多次在微信群反映,仅得到“领导已看见”的回复,出租方始终未采取任何实质维修措施,任由漏水问题不断恶化。
(二)维修滞后找借口,荒谬言论寒透人心
据当事人描述,持续漏水让经营难以为继,2025年3月31日李某某被迫闭店。闭店后,他多次上门讨要说法,2025年9月4日集团负责人称“房顶刚做完防水”,还将维修拖延归咎于“这是集团程序”——但李某某此前了解到,防水申请去年就已上报,直至2025年7月才落实,漫长审批彻底拖垮了餐厅。更荒诞的是,集团高管竟称“房屋漏雨你们为什么不在屋里想办法”,其漠视商户损失、推卸责任的态度,暴露了国企内部的冷漠与傲慢。
四、维权受阻:推诿塞责 + 恶意打压,维权之路举步维艰
(一)上门反映遭拒,合理诉求被堵死
据当事人描述,漏水问题发生后,曾多次前往市政大厦十楼找济南市城建集团市政公用资产管理运营公司的李某成反映,却屡屡被拒之门外。李某成作为相关负责人,全程玩忽职守、回避问题,用冷漠与推诿堵死了商户的合理诉求通道。
(二)信访接待变冲突,纪委书记颠倒黑白
据当事人描述,2025年9月18日,李某某等待两小时后,被自称“信访领导”的人员接见,该人员态度敷衍傲慢,拒绝透露姓名职务。李某某无奈之下选择报警,竟遭到对方三人暴力控制,手部被抓破。民警到场后才揭开真相,该 “信访领导” 实为集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郭某华。更恶劣的是,郭某华反咬一口,谎称 “李某某限制其人身自由”,企图颠倒黑白、阻碍维权进程。身为纪委书记,本应维护公平正义,却沦为打压商户、掩盖问题的帮凶,其行为令人不齿。
五、资产被侵:单方处置漠视商户权益
据当事人描述,在他与济南市城建集团市政公用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的沟通中,该集团赵某经理曾提出由其单位进行资产评估,这一承诺让李某某暂时放下了对资产安全的担忧。
但2025年10月23日,在未提前通知、未完成评估、未征得李某某同意的情况下,济南市城建集团市政公用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竟偷偷对餐厅内的所有资产(包括装修、设施设备、酒水原材料等)进行了拆除、转移,甚至直接变卖处理。
李某某得知情况后,立即联系了济南市城建集团市政公用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的李某成董事长,向其反映情况,得到的回复却是“你写的东西我看不见,这事不是我当家的”——一边承诺评估、一边私下处置资产,这种出尔反尔的行为,是对商户合法财产权的公然侵犯。
六、会谈无果:推诿扯皮无担当,责任意识彻底沦丧
据当事人描述,2025年11月17日,他联系李某成董事长反映无果后,又联系上济南市城建集团市政公用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杨某总经理反映问题,后被通知11月27日会谈。然而,参与会谈的人员全程推诿扯皮,一味强调客观因素,对李某某遭受的巨额财产损失与合法权益侵害视而不见、漠不关心,会谈最终无果而终。这场所谓的 “会谈”,不过是国企敷衍了事、拖延时间的虚假表演,彻底暴露了其毫无责任担当的本质。
七、事件反思:国企担当不应沦为遮羞布
李某某的遭遇,是济南市城建集团市政公用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截留面积+二次转租”的合同欺诈、“拖延维修”的责任缺失、“暴力阻访”的权力滥用、“侵占资产”的权益漠视等问题的集中爆发。作为国企,济南市城建集团市政公用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本应承担维护营商环境、保障群众权益的责任,但其行为却触碰法律红线、损害国企公信力,破坏了创业环境的公平正义。
强烈要求监管部门彻查此事,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为李某某全额挽回损失;同时推动国企彻底整改,摒弃官僚主义与霸权思维,真正强化责任担当,让每一位创业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让国企担当不再是一句欺骗公众的空话。
来源: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8530167062191501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