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处山东肥城市湖屯镇某村,村民司某朋手握合法土地承包合同,守着自家口粮地务农为生。可十余年来,山东新陶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未获审批,未经协商,擅自占用村民承包耕地,修建建筑遮挡农田采光,致使农作物常年减产绝收。当事人一家本着理性沟通的原则协商赔偿,不仅诉求被无视,反倒遭遇企业保安团队实施暴力殴打并限制人身自由,最终导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致残、两人受伤的严重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一条、第一千零二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公民生命权受法律强制保护,任何组织与个人不得非法侵害。
一、承包耕地被长期占用 0.54 亩承包地面积减少
1996 年,司某朋与本村村民委员会正式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合法取得村内 2.5 亩耕地的承包经营权,多年来一直种植小麦、玉米,依靠农田收成维持家庭生计。自 2012 年起,山东新陶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为拓宽内部通行道路,在未征求司某朋意见、无征地审批手续、无任何补偿协议的情况下,第一次擅自占用部分耕地;后续又再次私自拓路,持续侵占农户土地。两次占地行为均属企业单方面违规操作,没有任何合法合规依据。
为核实土地流失实情,当地公安机关于 2025 年对涉案耕地进行实地精准测量,结果显示司某朋现有承包土地仅余 1.96 亩,与原始合同登记的 2.5 亩相比,差额精准锁定 0.54 亩,证实企业存在超范围占地的事实。经村委会内部账目核查,村委会从未向该矿业企业出让、流转过涉案地块,企业所谓占地理由毫无依据。
结合现有证据对照法律规定,该山东新陶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行为已触及多条法律红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明确规定,擅自在耕地上施工占地、破坏种植条件属于违法行为,应由行政主管部门追责,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了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违规占用耕地、改变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需承担刑事责任,相关行为是否构罪有待司法机关依法认定。十余年间,山东新陶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无偿占用农民口粮地,严重侵犯村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始终拒绝支付任何土地占用补偿,据此未能保障农民的合法财产权益。
二、厂房建筑遮挡农田采光 农作物减产有据可查
企业违规修建的房屋墙体矗立农田旁,形成物理遮挡,严重干扰农作物生长环境,导致农户常年承受减产损失。专业司法鉴定已明确损失数额,企业却始终未予解决。
山东新陶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自建房屋墙体高大,常年遮挡司某朋承包耕地的光照,尤其在冬至等关键节气,农田大半区域日照严重不足,小麦、玉米光合作用受限,长势不佳、产量逐年锐减。自 2021 年开始,遮光影响愈发严重,农田减产成为常态化现象,农户全年种植投入难以收回,经济损失持续累积。具备法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已针对涉案农田农作物损失出具专业鉴定报告,结合当地小麦亩产 950 斤、玉米近千斤的平均产值,参照市场粮食常年收购价格,精准核算出农田减产的具体价值。同时,当事人通过冬至正午定点拍照、实地测量阴影覆盖范围等方式,留存 80 余张现场影像证据,精准划定遮光受损土地面积,并依据国家现行粮食收购标准,核算出 2021 至 2025 年五年间农作物损失总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三条相邻关系规定,不动产建造不得妨碍相邻农田采光、通风,企业高墙遮光造成农作物减产,构成民事侵权,应当依法赔偿损失。即便有完整证据链——包括具备法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报告、现场实测影像、农田生长记录等,山东新陶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仍未予认可遮光侵权事实,未承担相应责任,对农户农作物减产损失始终未予赔付。
三、协商赔偿引发暴力冲突 致一死、一重伤致残、两人受伤
冲突始于 2012 年 12 月,司某朋夫妇前往占地现场,与山东新陶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协商土地赔偿事宜,企业随即组织十几名保安到场,对二人进行推拉撕扯。其妻被推倒致伤,造成两根肋骨骨折;司某朋被多人强行控制后移至路边,当场昏迷二十余分钟,经家人紧急施救才脱离危险。该事件有现场目击证人出具书面证明,过往法院判决中也已确认证人证言的真实性,侵权伤人事实清楚。
2025 年 8 月,相关部门组织双方现场测量土地、协商赔偿方案,本是化解矛盾的最佳契机,山东新陶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却刻意遮挡身份标识,集结十九名保安引发冲突。面对村民合理诉求,保安团队率先动手,抢夺其女儿用于记录取证的手机,强行限制人身自由,逼迫解锁手机删除全部现场影像、施暴照片等证据,试图销毁相关证据。此次冲突中,司某朋遭山东新陶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多名保安殴打并被推落桥下,导致头部、颈部、腰部等多处受伤。经医院诊断确诊脑梗死、脑震荡、颈椎病、腰椎间盘突出等多重伤病,伴有牙齿受损脱落,头颈腰部常年剧痛,终身行动受限,只能依靠轮椅代步;且本次暴力事件致使其原有伤病急剧加重,并发休克症状,情况危急,经由120急救车紧急送往医院开展抢救治疗。目前当事人仍于山东省某医院接受住院救治,后续治疗周期漫长。其妻遭受暴力惊吓与情绪刺激,诱发心脏病经医院抢救无效离世;两名女儿也在冲突中被推倒摔伤,身心遭受双重创伤。
依据现行法律,该起暴力事件涉嫌多项违法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死亡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刻意抢夺、试图删除维权证据,涉嫌毁灭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一千一百八十三条明确,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伤亡、严重精神损害的,需赔付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此次冲突造成一亡、一伤残、两人受伤的严重后果,企业以暴力手段压制维权,侵害了公民的生命权与人身安全权。
四、结语:受害家庭手握完整证据链 期盼司法机关公正裁决
如今当事人明确提出核心诉求:要求山东新陶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依法支付 2012 年至今 0.54 亩土地的占用费;全额赔付 2021 年以来农作物减产的全部经济损失;承担全家人身伤害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死亡赔偿金及精神损害抚慰金;依法追究矿业负责人、涉事保安及相关责任人员非法侵占土地、故意伤害、毁灭证据等刑事责任。
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严格保护,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人格尊严更不容任何人肆意践踏。企业的发展绝不能建立在侵占农民土地、损害百姓利益的基础之上,动用暴力压制维权、恶意毁灭证据,更是公然触碰法律红线、挑战社会公平底线。司某朋已整理完备全部证据材料,通过民事诉讼、刑事上诉等合法途径持续维权。期待司法机关能够坚守客观公正原则,彻查事件全貌,依法支持当事人合理合法诉求,判令侵权企业足额赔付各项损失,严惩施暴及责任人,用公正的判决守住基层农民的权益底线,捍卫法律威严,维护受害家庭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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