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 2022 年付了首付到现在,房没拿到,钱退不回,官司也输了,我实在没办法了。” 提及持续两年多的购房纠纷,王益坤满是无奈。这场始于 “购买现房” 的交易,如今因签约争议、逾期交房、多渠道维权受阻,已进入检察监督阶段,却仍未迎来明确结果。
签约存疑:“只签了两张纸,没见过完整合同,更没网签”
时间回到 2022 年 10 月 1 日,经杭州唐园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业务员谢龙山介绍,王益坤与海阳盛誉置业有限公司(下称 “盛誉置业”)洽谈购房。“当时说好买的是现房,总房款 36 万多,我当天就交了 182027 元首付,占一半。” 王益坤回忆,当日签约过程格外仓促 —— 盛誉置业仅提供了一份《〈盛誉・旅居海岸〉认购书》和一张单页纸,称 “网络打不开,先签个字,后续补手续”,既未展示完整合同内容,签字后也未将所谓的 “草签合同” 交付给他。
王益坤强调,截至目前,他从未参与过任何网签操作,“从头到尾就没有网签这回事,后来开发商说‘网签合同生效’,都是他们自己说的,我连网签界面都没见过。”
纠纷爆发:现房属性存疑、逾期交房,多渠道维权被拒
2022 年 12 月,盛誉置业 “盛誉总监” 突然通过微信发送《烟台市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图片,催促王益坤确认 “网签”,甚至以 “移交法务走司法程序” 施压。这让王益坤意识到异常:“我没网签,也没拿到合同,怎么就要履约了?” 双方就此爆发首次争议,而开发商始终回避 “现房” 承诺与合同交付问题。
2023 年,王益坤因 “房屋属性不明、合同缺失” 开始持续要求退房退钱,先后通过市长热线、房管局等官方渠道投诉,却屡屡碰壁。“盛誉置业就是拖着,要么说‘再等等’,要么干脆不回应。” 更让他气愤的是,当年 6 月,开发商竟以 “没有证据证明你交了首付” 相威胁,诱导他补签合同:“他们说‘签了合同,就能证明你交过钱’,我怕首付凭证没保障,才在微信上签了名,但后来他们拿一堆纸质合同让我签,我觉得不对劲,就拒绝了。”
即便抛开签约争议,盛誉置业的交房承诺也未兑现。2023 年 9 月,“盛誉总监” 曾告知王益坤 “10 月份交房”,但直至当年 12 月,房屋仍未交付,构成明显违约。“就算合同有效,逾期交房也该退房吧?可他们还是不同意。” 王益坤说,2024 年 4 月,他再次明确提出退房诉求,却被开发商无视,无奈之下选择通过诉讼维权。
司法途径遇挫:三级法院均驳回诉求,核心事实未被采信
2024 年,山东省海阳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盛誉置业起诉要求王益坤支付剩余 18.2 万元房款,虚构 “网签合同已生效” 的事实,对威胁补签、拒绝维权等情节避而不谈。王益坤则反诉称,自己仅签过认购书和单张草签纸,未网签且未拿到合同,开发商逾期交房构成严重违约,要求解除合同、退还首付及利息。
当法官询问 “网签合同与纸质合同是否一致” 时,盛誉置业虽答复 “一致”,却无法提供实际网签记录。即便如此,一审法院仍以 “王益坤无充分证据证明欺诈” 为由,判决其支付尾款,驳回反诉请求。
2025 年,王益坤上诉至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补充主张 “法院无管辖权(合同约定仲裁)”“行使不安抗辩权(开发商丧失履约能力)”,并提及多渠道维权与逾期交房事实,但二审法院未核查网签真实性与维权细节,仅以 “一审未提仲裁异议视为放弃、不安抗辩权无证据支持” 维持原判。
随后,王益坤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提交了业务员谢龙山的证言(佐证 “未网签、草签流程不规范”)及部分维权记录,却仍被认定 “证言非新证据且无佐证、维权记录未形成完整证据链”,再审申请遭驳回。
寻求检察监督:维权未止,期待还原事实
三级法院的判决让王益坤陷入困境,但他并未放弃。目前,他已向检察院申请监督,重点提交了 “仅签认购书与单张草签纸、未网签、2023 年 6 月被威胁补签记录、市长热线及房管局维权凭证、逾期交房” 等关键证据,希望通过检察途径还原事件全貌。
“我不是不履约,是开发商从一开始就不诚信 —— 承诺的现房没兑现,签的合同不给我,逾期了还不退钱。” 王益坤表示,无论检察监督结果如何,他都会继续维权,“我只想拿回自己的首付,讨一个公道。” 截至发稿,检察院尚未就此事给出明确答复,这场持续两年多的购房纠纷,仍在等待一个公正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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